学生实验守则
作者:管理员  来源:商学院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6-22  浏览次数:

 

经济管理综合训练中心

 

学 生 实 验 守 则

 

第一条 学生进入训练中心须带上实验数据表格、讲义及指定课前必做的准备内容,经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

第二条 非本次实验所用的仪器设备,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动用。

第三条 使用电源时,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

第四条 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的实验环境,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第五条 保持训练中心整洁,严禁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赃物。

第六条 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搬弄仪器。若损坏仪器,应作出书面检查,酌情赔偿。

第七条 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迅速切断电源,向教师报告情况。

第八条 实验结束后,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审查实验数据和仪器还原情况并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九条 实验报告应在实验后一周内交实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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