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要求及修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组织我校2013年教育部直属高校修购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直属高校修购资金项目主要资助本科教学、实验用仪器设备和图书购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以及房屋修缮等。
二、申报原则
1. 申报项目要符合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要符合申报范围,要经过充分的论证。
2. 优先支持与公共教学设施,新增本科专业等有关的修购资金项目。
3. 原则上在2011年申报的2013年中央修购资金项目的基础上调整和增补,总数不超过4项,单项申报资金不宜过低,要统筹规划、集中资金、重点建设、认真论证。已申报的2013年中央修购资金项目若无更新,则以上次申报项目为准,也要按申报要求填写,并报送教务处。
4. 各学院教学实验室如需改造,请单独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学院(部门)组织填写好《中央级普通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排序表》(附件3)和《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
2. 项目中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须提供《江南大学申请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5)书面稿(须签字盖章)。请于5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项目评估时备案使用。
3.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须提供询价单,其中设备单价1万元以上的须提供三个不同厂家的询价单(厂家盖章有效)。询价单由申报学院(部门)自行保管,项目评估时备查。
4.请各学院(部门)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中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稿发送至sjk@jiangnan.edu.cn,同时将《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排序表》书面稿(须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于4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A208)。
联系人:顾国盛 卫建金 联系电话:85913561
附件:
1. 中央级普通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 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
3. 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排序表
4. 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表
5. 江南大学申请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教 务 处
201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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