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决定组织2011年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自主管理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自主管理项目,实行学院自愿申报、学院统一管理的方式进行组织。
1、申报学院须按照《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自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项目立项、过程检查、结题验收、经费管理等,管理方案等报教务处审批。通过“自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的学院方可组织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必须为2009级未参加任何级别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每个项目组由5人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4人。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
3、每个项目至多配备2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同时参与指导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超过两项。近两年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参与指导。
二、经费管理
1、项目研究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经费使用按照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自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主要用于购买相关图书资料、调研、印刷材料、试验材料等费用的开支。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学校收回。
2、自主管理项目学校资助2000元/每项,学院自筹1000元/每项。
三、立项数量
2011年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自主管理项目数共计50项,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四、其他
申请自主管理项目的学院,请于12月2日前将学院制定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自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书面稿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sjk@jiangnan.edu.cn。并请相关学院做好申报自主管理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 系 人:卫建金 顾国盛
联系电话:85913561
电子信箱:sjk@jiangnan.edu.cn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